山西省第六届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总规程
一、主办单位
山西省体育局
山西省体育总会
山西省老年人体育协会
二、承办单位
省老年人体育协会,有关市体育局、老年人体育协会
三、大会的宗旨
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,检阅全省开展老年体育健身活动的新成就,展示老年健身项目发展的新水平,为参加2021年全国第四届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做好组织上、技术上的准备工作。健身大会要淡化锦标,提倡“重在参与、重在健身、重在交流、重在快乐”,把“友谊、快乐、和谐、安全”作为贯穿始终的主题。
四、项目设置
根据老年活动项目的普及程度和水平,本着与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项目接轨的原则,正式确定比赛项目十项:门球、乒乓球、网球、健身球操、柔力球、太极拳(剑)、中国象棋、桥牌、健身秧歌、气排球。预备项目四项:健身气功、广场舞、钓鱼、地掷球,视报名情况决定是否正式列入比赛项目。
五、时间
2020年6月份开幕,“重阳节”闭幕,在此期间安排各个项目的比赛。
六、参加及比赛办法:
各市体育局、体育总会、老年人体育协会和省直、行业老年人体育协会组队参加各项比赛。各项目年龄分组、参加队数、比赛办法,按照各单项规程规定执行。
七、运动员参赛资格:
(一)、经常参加体育健身活动,在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,本人自愿参加比赛,家属支持者。在交流期间如出现意外,由派出单位及本人负责。男59周岁(1961年出生)至69周岁(1951年出生),女54周岁(1966年出生)至69周岁(1951年出生)。
(二)、报名时须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,各单位须对参加健身交流活动人员的年龄进行审查,报到时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。
(三)、对在报名或参加健身交流活动中违反资格规定者,一经查实,取消其所在代表队全部人员参赛资格和已获奖项,并对派出单位通报批评。
八、奖励办法:
(一)根据大会宗旨不累计团体总分,各项均设优胜奖、优秀奖,获奖比例分别为参加队数、人数的60%、40%。
(二)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,颁发给贯彻大会宗旨,遵守大会规定,在健身交流活动中展示出良好道德风尚的代表队。
(三)大会设最佳组织奖,颁发给在组织、承办健身交流活动中模范贯彻大会宗旨、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。
九、报项和报名:
(一)各单位于2020年3月31日前将参加项目、联系人报省老年人体协,原则上不要更改、调整。报项后无故不参加者,取消参加“优秀组织奖”的评选资格。
联系人:王天航 电话:0351—6040940(传真)
邮箱:shanxiltx@163.com 邮编:030024
地址:太原市万柏林区西渠路20号
(二)各单位按照各项目规程规定的日期报名,报名后不得更改或无故弃权。
十、裁判:
各项目裁判长、裁判员由主办单位聘请。(如有变化,按单项规程执行)
十一、开、闭幕式
开、闭幕式大会统一安排,各单项交流活动可不再举办开、闭幕式或大型展示活动。
十二、经费:
(一)本着节俭办会的原则安排各项经费。
(二)根据大会经费情况,给承办单位补助一定的经费,比赛期间所需相关费用由承办单位负责。
(三)参加各项比赛人员收缴的食宿费控制在每人每天200元左右,不足部分由主、承办单位补助。
十三、安全保障:
比赛必须注重“安全第一”。一是年龄把关,不允许超龄人员参赛;二是体检把关,不允许队员带病出征;三是安全、卫生、医疗措施要周密,避免发生事故和延误治疗;四是各队和赛场要做好参赛队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