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小学时听老师念过“早霞不出门,晚霞行千里”后,这句谚语便嵌在了我心里。后来的年月里,它总在不经意间应验,而早霞那抹映入眼帘的绚烂,更是让我记了一辈子。军营站岗时,他从地平线上爬上来,映红了手中冰冷的枪杆;铁路夜班时,他悄悄染亮轨道旁的晨雾,陪我熬过漫长的黑夜。只是从前遇见,都是偶然撞见。而这一次,我则想着认认真真地,追它一次。
退休后,坚持晨练,每日晨练前翻看天气预报,成了我的老习惯。增减衣物,选哪条路线,全靠它定夺。昨夜瞥见预报说次日有雨,心里忽然冒出个念头,雨前的朝霞是什么模样?不如去等一等,看一看,尽可能用镜头把老师说的景致留下来。
凌晨四点,天还裹在浓黑里,我匆匆抹了把凉水脸,揣着手机出了门,直奔科技大学那栋二十三层的实训楼。顶层的走廊静悄悄的,隔着窗户望出去,校园还沉在梦里,只有几盏路灯亮着,像熬红的眼。我关了走廊的灯,揉了揉困得发沉的眼皮,贴在冰凉的玻璃上等,等那抹早霞的出现,也等一句童年记忆的验证。
不知等了多久,窗棂上忽然漫开一层淡白,像宣纸上刚晕开的第一滴墨,浅的要和夜色缠在一起。
紧接着,东方的天际慢慢活了,先是掺了粉的浅白,像小姑娘羞红的脸颊,带着点儿怯生生的暖;没过多久,粉色沉下去,橘色浮上来,又变的像稠的刚化开的蜜蜡,似乎要顺着天际线滴下来;最后,橘红里“轰”的炸开一团金,像有人在云后点了把火,瞬间把半边天烧的滚烫。
云层被这金光戳透,边缘镶上了亮闪闪的金边,厚重的云絮被撕成了金箔,轻飘飘地浮着。几只早起的麻雀从楼前掠过,翅膀沾着晨光,拖出一道金色的弧线,倒像是给这漫天霞光题了行小字。我举着手机,不停按动着快门,却总觉得镜头装不下这份热闹。风从窗缝钻进来,带了点雨前的湿意,可心里却还是跟着那片霞一起烧了起来。
原来,晨光最动人的从不是多耀眼,是它把黑夜里的冷一点点烘暖,把沉睡的世界轻轻推行,安安静静地用最温柔的方式告诉你:别怕,新的一天来了。等太阳爬得高了一些,霞光也慢慢淡了,可那片暖还留在心里,我忽然懂了:最难得的风景,从不是刻意寻来的,它就藏在早起的几分钟里,藏在愿意留下来等一等的耐心里,只要肯抬头,就能撞见这满世界的光亮。
此后,我相信,我将更喜欢继续追着这晨光走下去,因为我追的不仅仅是那抹绚烂,更是它背后藏不住的——生生不息的希望。
